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
日期:2020-06-11 09:30:22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095

为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 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积极为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赛事选拔培育优秀双创项目,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大赛介绍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教育部等13个部委联合举办。大赛自2015年举办以来,累计有947万名大学生、230万个团队参赛,已经成为我国覆盖面最大、影响最广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盛会,被称为双创第一赛

二、参赛项目要求

1.“互联网+”只是时代的符号,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参赛项目一般需具备创新强、市场前景好、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相结合、团队结构合理或已经注册企业开展商业经营、商业模式新颖、服务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特点。

3.每个参赛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含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需为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大学生,团队组成要求结构合理,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教师既可以作为指导老师也可以作为团队成员参赛。

4.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须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三、各赛道参赛规则要点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置有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等。根据大赛规则,高职院校项目可以参加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各赛道参赛要求如下: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20 5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2.初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3.成长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初创组、成长组重点培育成长性(例如营收)好的企业参赛。

4.师生共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2015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参赛申报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3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需要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和社区治理相关,根据公益性原则分为公益组和商业组两个组别。

1.公益组。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三)职教赛道

职业院校(含职业教育本科、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学生(不含在职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学生(不超过30周岁)可以报名参加职教赛道。职教赛道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20 5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 2020 5 31 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5 3 1 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20156月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3

四、大赛组织

1.成立大赛工作领导小组,由周勇副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工作部、科技发展部、学生工作部、校友办、团委、国际交流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工作组成员。

2.大赛具体组织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牵头,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担任联系人,负责宣传发动、报名参赛、项目培育、校级初赛等具体工作。

五、赛程安排

1.项目挖掘和培育阶段(20202月上旬—20206月上旬)

本阶段主要进行宣传动员、组建团队,挖掘和培育项目,深入开展市场调研,撰写项目文本,启动系列培训。

2.报名与初赛(20206月中旬—6月下旬)

各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611日。各二级学院在625日前组织初赛,选拔优秀项目报送创新创业学院。

3.决赛与项目辅导(20207—8月)

创新创业学院牵头组织开展校级决赛,组织开展培训和项目辅导,推荐优秀团队参加省赛、国赛。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动员学生、教师积极参与竞赛活动;2019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报名参加比赛。

2.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协同创新中心、科技创新团队、教师工作室、创新创业社团等平台载体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发现挖掘高质量竞赛项目。

3.深入挖掘校友资源,鼓励符合条件的校友创业项目参加竞赛,发挥大赛的品牌宣传作用,获得更多社会资源的支持和帮助。

4.各二级学院职教赛道报名项目数不得少于在校生数的5%,红旅赛道报名数不得少于在校生数的1%

七、学校支持

1.校赛报名、比赛期间,学校将连续组织辅导会、报告、讲座等,讲解大赛规则、报名事项以及其他事宜。校赛结束后,还将组织专门的训练营,对推荐参加省赛的项目进行指导,对其他项目进行培育。

2.大赛设置金、银、铜奖,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省赛、国赛;设立优秀指导老师奖;设立优秀组织奖,奖励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二级学院。

3.除上述表彰外,获奖学生团队及指导老师还将根据学校相关政策予以表彰奖励。校赛获奖项目,可直接申请入驻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参加省赛或国赛获奖的创业项目,可延长入驻时间2年。

4.根据省厅文件,指导教师指导项目获省赛金奖的,可认定等同于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国赛金奖的,可认定等同于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省厅文件为准)。

八、竞赛信息交流渠道

1.校内赛官方QQ群号:930252916(指导老师及团队负责人加群即可)。

2.各二级学院联系人:

二级学院

联系人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化工学院

翟晓晖

合一楼A407

8633208713706110596

智造学院

沈冰心

开物楼 A421

8633217213813669582

建工学院

牛杰

建工技术馆210 

18852088977

检测学院

葛文鑫

知行楼A507 

8633210113915008835

经管学院

张政

合一楼C311

8633210618252710426

设计学院

刘泽晖

天工楼B415

8633216213815047861

体育学院

谢旭东

体育馆218

8633226215632327228

3.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

仇志海老师:8633366513861184025

李锐老师:8633366515961165295

附件1:各二级学院报名任务分解指标

序号

二级学院

在校生数

职教赛道

报名项目数

红旅赛道

报名项目数

1

化工学院

2014

100

20

2

智造学院

2761

140

30

3

建工学院

2228

110

20

4

检测学院

1114

55

10

5

经管学院

1358

70

15

6

设计学院

1086

50

10

7

体育学院

398

20

5

总计

545

110

附件2:第六届“互联网+”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二级学院: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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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所属赛道

主持人

联系电话

指导教师

说明:

1.团队成员人数3-15人,参赛团队申报人及团队核心成员须符合大赛通知要求。每个参赛团队指导教师3人以内。

2.鼓励指导教师和团队成员来自不同专业、不同二级学院、不同学校组合。

3.各二级学院推荐项目数不限,必须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1项以上。

4.请各二级学院于626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及项目汇报PPTword版商业计划书、项目1分钟VCR等材料一并交至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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