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4-01 10:37:33  发布人:8000000554  浏览量:2294

全校师生及广大校友:

为做好2021年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备赛工作,继续面向全校师生和广大校友征集参赛项目,请各二级学院、全校师生和广大校友积极行动起来,遴选培育适合项目,争取更好成绩。

一、大赛简介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由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团中央等中央部委和江西省人民政府主办。大赛将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江苏省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教育部负责组织。

二、赛道、组别和对象

大赛分为高教主赛道、职教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萌芽赛道等。我校可以参加职教赛道和红旅赛道的比赛。

各赛道组别及参赛对象要求如下:

(一)职教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和创意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2021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参赛对象为职业院校(含职业教育本科、高职高专、中职中专、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在校学生、开放大学(含国家开放大学和江苏开放大学,下同)学历教育学生(不超过30周岁)。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21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63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20166月之后毕业,不超过30周岁)。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须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需要与乡村振兴、扶贫扶智和社区治理相关,根据公益性原则分为公益组和商业组两个组别。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2016年毕业)的毕业生。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2015年毕业)的毕业生。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参赛形式

1.参赛者按照自愿原则自行组队(鼓励跨学校、跨专业)参赛,参赛团队应控制在315人,参赛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2016年毕业)的校友,参赛成员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老师不超过3人。

2. 请有意参赛的各项目团队于416日前将参赛项目征集报名表和项目展示PPT等资料发至电子信箱:496987680@qq.com

3.已经在进行备赛训练的项目不需要再次报名。

四、赛程安排

1.项目挖掘和培育(20214月)

本阶段主要进行宣传动员、组建团队,挖掘和培育项目,深入开展市场调研,撰写项目文本,启动系列培训。

2.报名与初赛(20215月)

各参赛团队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注册报名,各二级学院组织初赛,选拔优秀项目推荐参加校级决赛。

3.决赛与项目辅导(20216月)

学校组织开展校级决赛,组织开展培训和项目辅导,推荐优秀团队参加省赛、国赛。

五、学校支持

1.校赛报名、比赛期间,学校将连续组织辅导会、报告、讲座等,讲解大赛规则、报名事项以及其他事宜。校赛结束后,还将组织专门的训练营,对推荐参加省赛的项目进行指导,对其他项目进行培育。

2.大赛设置金、银、铜奖,颁发证书与奖金,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省赛、国赛;优先入驻学校“青创工程”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已经入驻的校友项目,获得省赛金奖以上的,在入驻期满后可以继续申请延期入驻。

3.除上述表彰外,获奖学生团队及指导老师还将根据学校相关政策予以表彰奖励,同时给与并跟踪帮扶。

4.根据省厅文件,参赛项目指导教师指导项目获省赛金奖的,可认定等同于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国赛金奖的,可认定等同于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省厅文件为准)

六、参赛咨询

1.校赛咨询QQ群:930252916

2.联系人:创新创业学院   仇志海 老师

3.联系电话:8633366513861184025(微信同号)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表.doc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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