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届“青创工程杯”校园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日期:2022-11-11 15:10:47  发布人:8000000554  浏览量:1510

各二级学院:

为营造学校良好创新创业氛围,打造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品牌,培育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项目,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政策要求,经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2211月—12月举办第五届“青创工程杯”校园创新创业大赛,现就有关活动内容与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敢闯会创 成就精彩

二、参赛对象

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和毕业5年内校友

三、赛项设置

1.职教赛道创意组

1)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时尚未在企业登记机关注册登记。

2)项目能够体现产教融合模式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创新、工学一体模式创新,鼓励面向职业和岗位的创意及创新,侧重于加工工艺创新、实用技术创新、产品(技术)改良、应用性技术优化、民生服务类创意等。

3)项目能够体现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结合,体现团队成员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在项目和相关创新创业活动中的转化与应用。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4)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均需为全日制在校学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指导教师不多于3人。

2.职教赛道创业组

1)项目商业模式设计完整、可行,产品或服务成熟度及市场认可度高,已在企业登记注册机关完成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4年。

2)参赛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4年内的校友(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指导教师不多于3人。

3)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红旅赛道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参赛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校友。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指导教师不多于3人。

4.红旅赛道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参赛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指导教师不多于3人。

5.红旅赛道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校友,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指导教师不多于3人。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四、赛程安排

1.二级学院推荐(202211月中旬)

各二级学院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发动,确定项目、组建团队、制订参赛计划。鼓励跨二级学院、跨专业组建团队,允许跨校组队。鼓励从教师纵横向科研项目、企业社会服务和师生社会实践中发现机会、培育项目。各赛道组别均需推荐不少于1个项目参加校赛。

2.创新创业学院集中培训(202211月下旬)

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报名参赛项目开展集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商业模式设计、计划书撰写、路演训练等。

3.项目评审与表彰(202212月上旬)

校赛组委会根据赛项类别邀请校外专家为组成评审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确定获奖等第并予以表彰。

五、奖项设置

1.项目奖励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项目培育

1)获奖项目列入2023年“互联网+”“挑战杯”等创新创业竞赛培育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开设训练营进行专门训练。

2)符合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条件的获奖项目优先推荐参加立项评审。

3)获奖项目优先入驻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优先推荐参加省市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评选,团队成员优先推荐参加创新创业技能培训。

六、其他事项

1.各二级学院应指定大赛负责人和联系人,认真组织、广泛发动,真正做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

2.鼓励各创新创业社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入驻项目积极参赛。往届省级以上“互联网+”“挑战杯”等赛事获奖项目符合参赛条件的可以继续报名参赛。

3.各二级学院需于20221118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参赛项目报名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稿,以便组织评审展示。

4.第五届青创杯大赛QQ群:930252916,欢迎进群交流咨询。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创新创业学院

202211110

附件:

附件1.第五届青创杯参赛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第五届青创杯参赛作品汇总表.docx

附件3.第五届青创杯校园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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