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创新创业类竞赛等级认定规则
日期:2025-02-27 14:28:39  发布人:8000000554  浏览量:63

根据《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竞赛管理办法(修订稿)》(常工职教【202021号),对师生参加的创新创业竞赛等级认定如下:

序号

赛项名称

认定等级

1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级甲等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级甲等

3

中央、国家部委办局、中管群团组织主办的创新创业赛事

级乙等

4

中央、国家部委办局、中管群团组织内设机构主办的创新创业赛事

级丙等

5

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大赛(原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

级甲等

6

“挑战杯”江苏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江苏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级甲等

7

中央、国家部委办局、中管群团组织直属单位,教育部教指委、行指委、省级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赛事

级乙等

8

国家级行业协会、联合会、研究会、学会主办的创新创业赛事

级丙等

9

地市级政府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赛事

Ⅲ级甲等

10

省市级行业协会、联合会、研究会、学会主办的创新创业赛事

Ⅲ级乙等

11

校际联合或学校举办的创新创业赛事

Ⅲ级丙等

:

1.Ⅰ级对应国家级,Ⅱ级对应省级,Ⅲ级甲等、Ⅲ级乙等对应市级,Ⅲ级丙等对应校级。

2.等级认定主要依据赛事主办单位级别,各赛项赛区赛或选拔赛降一级认定。

3.在业绩认定时需要认定第一指导教师的,按获奖证书署名顺序认定(TRIZ中国大学生创新方法大赛专业指导教师认定为第一指导教师)。

4.创新创业竞赛一般由创新创业学院、团委等部门组织举办或推荐参加。师生自主参加的,需在赛前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并认定等级,否则不予认定。

5.本规则从202511日起执行。

 

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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