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0-10 13:52:35  发布人:8000000554  浏览量:845

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336号)精神,现启动我校2023年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型上分为创新 实践项目和创业孵化项目两大类。

1.创新实践项目。分为科技发明类项目、人文社科类项目和 公益实践类项目。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项目设计、作品制作、应用测试、材料撰写等工作。

2.创业孵化项目。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利用创新 实践项目或专业研究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设想,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孵化活动。

二、申报条件

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不限专业。项目主持人和团队成员均应为我校在校学生,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

组建团队。每个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 5 人,其中项目主持人不超过 2 人。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 1 项省级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且作为参与人的项目不超过 2 项。指导老师不超过2人。

(一)创新实践项目申报条件

1.科技发明类项目要求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先进性和综合

性,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学生可结合所学专业、兴趣、爱好、特长和生活实际,构思、设计、制作完成新产品和新材料的研发、工艺流程革新或优化等,不得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人文社科类项目要求具有社会性、贴近生活和贴近实际,重点围绕全面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和民生福祉等社会发展问题展开,研究成果能够反映新经验、体认新实践、拓展新视野。

3.公益实践类项目要求具有非盈利性,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学生结合专业背景或相关资源,重点就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开展公益实践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项目可持续性强,能够在团队建设和活动经费上实现自给自足。

(二)创业孵化项目申报条件

创业孵化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可行性,结合所学专

业、兴趣、爱好和特长,体现专创融合,符合所在地区产业规划发展导向,满足商业发展前景良好,潜在经济或社会效益较高等特点。项目团队是否注册企业法人均可推荐申报,但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 2 年。项目应面向社会市场,按企业实际运营模式开展业务。

在本通知发布前,已在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项目,不得申报省级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

三、结项要求

(一)创新实践项目结项要求

1.科技发明类项目应对实物成果、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申请专利等成果进行明确说明。要求至少有 1 个能够演示的模型(产品),或至少有 1 项学生排名第一完成的论文(专利成果),或形成 1 篇不少于 5000 字的成果报告(包括研究计划、研究过程、解决的问题与技术等)。

2.人文社科类项目应对以项目团队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调研报告以及实践推广等成果进行明确说明。要求至少具有以项目团队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 1篇,或形成 1 篇不少于 5000 字的调研报告(实践过程支撑材料详实)和实践推广报告。

3.公益实践类项目应对公益实践活动和社会支持等成果进行明确说明。要求具有年度活动计划、活动总结报告(实践过程材料详实,5000 字左右)及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二)创业孵化项目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前,已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

册;项目主持人须为营业执照登记的企业负责人,应有对外实际运营的业绩。

与项目紧密相关的成果在政府部门主办的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表彰主体为本项目学生团队,非个人成员),经审核通过可直接结项。

以上所有成果均是省级立项后,项目培育期内取得的成果。培育期为一年,如未达到结项要求,可申请延期一年。期满仍未达到结项要求,将予以通报,并作撤项处理。

四、申报时间与方式

创新实践项目申请人在项目指导教师指导下,填写《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表(创新实践项目)》(见附件,一式3份)。创业孵化项目申请人在项目指导教师指导下,填写《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表(创业孵化项目)》(见附件,一式3份)。同时填写《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省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一式1份,需加盖学院公章)。相关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由二级学院(部)集中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周瑜老师OA平台。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1020日。

联系人:创新创业学院 周瑜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表(创新实践项目)

附件3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表(创业孵化项目)

附件42023年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省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材料.zip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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